盛松成:比特币非真正意义货币 或一文不值
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虚拟货币非真正意义货币
今年以来,全球加密货币交易所数量迅速增长,且频频出现资金被盗、被黑客攻击等安全问题。与此同时,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
为维护金融稳定,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此后,国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纷纷将业务转移到海外,但部分交易所仍然通过境外服务器向境内用户提供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盛松成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我国对ICO监管会更加严格。“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其缺乏国家信用支撑,难以作为本位币履行商品交换媒介职能。比特币不仅自身没有实用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全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作为保证,因而不具有货币的价值基础。如果一国宣布比特币非合法货币,比特币在该国范围内就无法流通,也无法承担交换媒介职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价值贮藏功能都难以发挥。”盛松成称。
盛松成进一步表示,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比特币价格大跌,许多商家相继宣布不接受比特币支付,就是有力的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价格自今年年初以来已经下跌约70%,加密货币总市值从1月初的8000多亿美元高点跌至目前的2000多亿美元。
“比特币的数量规模设定了上限,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且缺少中央调节机制,与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不相适应。这些原因都使得比特币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盛松成建议,“监管层应该进一步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能够实现点对点匿名转账,对于我国资本项目管理和洗钱监管是一大挑战。监管层应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更加严厉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