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测评:链游大逃杀玩法,有什么法律风险?
原文作者:邵诗巍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引言
随着 5 G、区块链、VR 等技术的发展,游戏领域也在由web2朝着web3不断的探索前行。龙之岛(Dao of Dragon )作为国内首批元宇宙游戏项目,是一款以龙为主题,基于 BSN 链上运行的元宇宙巨龙养成游戏。自平台上线以来就热度不断,用户也获得了不错的收益,其各种玩法也被其他项目方效仿。那么该平台玩法是否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本文对此做出分析。
01 平台基本介绍
根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龙之岛的诞生,源于中传云创对解决数藏痛点的一次“全力出击”;以“元宇宙+ 数藏 + 游戏 ”的方式,由所有用户共同抉择、发展、创作的元宇宙数藏平台。
在龙之岛体系中 ,设有混沌岛、圣域岛、星域岛三大岛屿,各个岛屿的功能、属性等体系设定略有不同,但归根结底,核心玩法就是“开局一条龙,龙产出材料,流转龙,同样流转材料,慢慢收获。”基于此,下方典型的“星域岛”体系为例展开论述,星域岛 设有【龙蛋】、【龙精】、【龙魂】三种主要材料,这些材料由【巨龙】、【圣龙】、【魔龙】三种龙产出,在可以在 App 的【市场】中购买。
不同数量比例的【龙蛋】与【龙魂】可以合成不同属性不同等级的龙。龙需要放入对应的孵化器内才能产出材料,孵化器在产出过程中将消耗耐久度,耐久度仅可通过使用【龙魂】增加,耐久度消耗殆尽后孵化器将停止运转。龙在产出材料过程中将消耗精力,补充精力需使用【精力药水】,【龙精】是合成【精力药水】的唯一材料,龙的精力消耗殆尽后将停止产出。
龙之岛的主要策略在于如何通过材料的组合获得更高的收益。
02 平台活动玩法
平台会不定期推出各类热门活动,我们以较为受欢迎的小游戏【恶龙洞窟】为例进行介绍。
【恶龙洞窟】的玩法为:
用户选择一个洞窟进行探险,选定一个房间投入参与游戏的材料,倒计时结束后恶龙出现,恶龙出现房间的用户失败,其余 4 个房间用户获胜。在 App 中,平台提示了以下内容:
在平台中,材料的来源可总结如下:
龙的获取途径:合成、市场购买、参与活动获取。
龙蛋,龙精,龙魂消耗途径:均可在市场上挂售,可参加活动如幸运转盘
龙蛋,龙精,龙魂获取途径:市场购买,龙蛋-孵化,龙魂-魔龙锻造,龙精-圣龙祈福。
也就是说,所有材料都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购买,转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的。
03 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该玩法存在一定的涉赌风险。赌博的过程是参与者投入法定货币,通过一些活动/玩法最终能够获得或大或小的法定货币,形成由钱到钱的闭环。
基于当前我国的监管规范及实务案例,网络赌博的风险已经不仅存在赌博网站、棋牌类游戏中,还逐渐弥漫到各类游戏中。网络射幸玩法在形成入金、押注、出金的回环后,行为将有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可能。
结合 2010 年原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监管和执法要点指引》的规定来概括。
通常来说,只要一场活动或游戏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就有涉嫌赌博的风险:
①付费投入:付费包括现金、付费获得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兑换的游戏道具等直接或间接的付费;
②随机玩法:如果产出的最低或最高价值大幅超出投入金额,则带有一定“以小博大”的性质;
③现金/实物产出,即相关功能/玩法直接或间接产出现金。
以游戏行业中的赌博禁令为例:
根据 2010 年原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监管和执法要点指引》,宣扬赌博内容的网络游戏的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用户直接或变相投入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用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获得游戏道具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向用户提供含有法规和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赌博形式或内容的游戏;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用户直接或变相投入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赠予积分供用户使用,并利用该积分采取抽取、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获得游戏道具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中规定:
不得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
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严格管理,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因此,结合上述规定,“恶龙洞窟”的活动规则存在被认定为涉赌的可能,具体分析如下:
(1)付费投入:若要参与游戏,用户需具备巨龙,龙蛋,龙精,龙魂等材料,这些材料可以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取,也可以通过参与活动,孵化产出,合成等经历较长链条的投入过程后获取。但是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和精神,该行为或被实质认定为用户有付费投入的行为;
(2)随机玩法:用户投入材料,赌恶龙出现在哪个房间,赌赢了的人可瓜分赌输了的人投入的材料,从输赢所对应的后果来看,活动带有一定“以小博大”的性质;
(3)现金/实物产出,用户获得的材料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变现,App 中的寄售交易平台为用户将材料兑换为法定货币提供了渠道。
(图片来源为网友贴出的变现截图)
基于现有的司法裁判环境,从实质性而言,以法币购买的游戏道具兑换碎片/材料参与活动,与真金投入差异不大,即只要行为满足“付费投入——随机玩法——现金/实物产出”这一模式,行为有可能符合开设赌场罪的行为要件。
04 曼昆律师合规建议
除了【恶龙洞窟】游戏,平台内的幸【运转盘】,【海拉竞速】等游戏也都是“赌概率”类游戏,同样存在涉赌风险。平台需要调整活动机制,打破“付费投入——随机玩法——现金/实物产出”链条,才能大幅降低风险。
另外,若平台游戏类型为智力竞技,体力消耗等,避免胜负的“随机性”,也能够降低涉赌风险。
自 2023 年 1 月初龙之岛 1.0 上线运行后,基于共识热度,平台曾在短时间内宠物价值暴涨 10 倍,但不到半年后,由于游戏机制本身的设置、经济模型存在的问题等原因,导致宠物价值又大幅下跌。
但不可否认的是,龙之岛利用了区块链技术,将巨龙作为数字藏品,其品牌形象具有稀缺性和收藏价值。平台丰富的玩法,例如孵化巨龙,阵营对战,大大增加了链游的可玩性,可以让用户更深入的参与到游戏本身中来。如何设立一个更为长久的经济模型,让用户能够持续稳定的留在平台当中,而不是类似去年部分数藏平台“老用户割一波就跑,新用户成韭菜”,可能是平台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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