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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再提区块链:形成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实体经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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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星财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文件出台的相关背景、目标任务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谈及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将开展哪些探索,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重点推动“四个新”:

一是激活新要素,探索数据生产要素高效配置机制;

二是培育新动能,着力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是探索新治理,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

四是建设新设施,不断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在“培育新功能”中,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及区块链:围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慢、质量不高,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不愿转型、不敢转型、不会转型”等问题, 探索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共性支撑平台,促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降低企业转型门槛,缩短转型周期,形成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实体经济形态,培育发展新动能。

今年4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调整给出了指导意见。其中“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及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区块链信息服务”赫然位于鼓励类项目之列。

此外,11月6日上午,中国政府网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文件由发改委修订。 经查阅发现,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处于淘汰产业的“虚拟货币挖矿”被删除了。 根据规定,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此前征求意见稿中,“虚拟货币挖矿”为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以下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实录,摘自国家发改委官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相关背景、目标任务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召开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发布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各方面高度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实施方案》出台的相关背景。

答:当前,全球经济越来越呈现数字化特征,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壮大数字经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技术已作为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点方向,数字转型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提供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据有关机构测算,近3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年均增长达20%。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政策体系,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积极培育数字新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数字经济仍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观念需要加快转变,许多未知领域需要试验探索,许多管理制度需要创新改革。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组织面向全社会开展问题调研征集,深入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启动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部署。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部署和重大改革任务,围绕解决数字经济发展关键问题开展针对性改革试验探索,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问:请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将开展哪些探索,如何体现创新发展。

答: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性探索如何进一步做大做强数字产业,如何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浓厚气氛,如何加速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如何构建更加适应数字生产力进步的生产关系,如何形成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重点推动“四个新”。

一是激活新要素,探索数据生产要素高效配置机制。 针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低、政企数据流动不充分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打通政府和企业间数据流动通道,探索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和应用的政策制度、机制化流程,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新成果。

二是培育新动能,着力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围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慢、质量不高,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不愿转型、不敢转型、不会转型”等问题,探索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共性支撑平台,促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降低企业转型门槛,缩短转型周期,形成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实体经济形态,培育发展新动能。

三是探索新治理,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 着力解决传统治理、监管模式无法满足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探索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包容审慎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业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服务一批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

四是建设新设施,不断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针对部分传统产业和农村地区网络化程度低、数据中心等设施资源共享程度低等问题,系统性布局宽带、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以及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平台设施建设,打造服务人民群众的普惠泛在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

问:数字经济涉及面很广,需要试验探索的内容也很多,在布局试验区时有何总体考虑,预期目标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部署,综合考虑各地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在前期工作较深入、数字化转型走在前列、代表性引领性较强的区域,开展先行先试。

其中, 雄安新区重点探索数字经济生产要素充分流通机制, 以政企数据机制化融通利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支撑。

浙江省重点探索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经济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福建省重点总结推广“数字福建”20年建设经验, 深化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围绕“数字丝路”、智慧海洋、卫星应用等开展区域特色试验。

广东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主要载体, 加强规则对接,重点探索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重庆市、四川省重点探索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完善新型基础设施, 开展超大城市智慧治理,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以智能化应用为重点,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成渝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通过3年左右探索,力争在试验区构建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和

制度环境,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显著成效,破解一批体制机制障碍,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创新示范高地,总结一批创新发展经验,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增长,对试验地区GDP贡献率不断提升,产业数字化渗透率不断深化,区域数字经济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将如何推进,国家和地方的角色怎样定位,如何保障试验效果。

答:总体上要整合汇聚各方面资源,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务实高效推进落实试验任务,保障试验针对性和示范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各试验区建设主体作用。 《实施方案》要求,试验区要建立健全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结合试验重点及本地区已有基础、优势条件,研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完善任务清单、成果清单和分年度目标。同时,鼓励试验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地方性法规探索,抓好配套政策和有关条件落实,做好与相关部门衔接,积极引导激发社会资源投入。

二是加大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 依托大数据部际联席会议的跨部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一批政策试点、设施试点、应用试点、专项工程等优先在试验区域落地。

三是构建综合创新试验载体。 以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性服务平台等作为产业数字化的主要载体,以数字产业园和集聚区作为数字产业化载体,以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协同治理和新业态发展载体,强化政府引导,促进产业融合,推动多元共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将组织对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按照方案成熟程度,逐个启动实施。

问:如何使试验区创新探索经验得到有效复制推广,后续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在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滚动部署年度改革试验任务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对试验进展和成果成效的评估评价,对成熟的政策改革举措和典型案例示范及时向全国推广,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一方面,提炼形成政策举措,加强推广应用。 及时总结试验区改革举措做法,提炼形成政策,根据改革试验年度评估情况,商相关部门,按成熟程度分类制定出台改革举措和政策推广清单。对较为成熟的、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按程序报批后在全国范围推广。

另一方面,梳理典型特色做法,加强推广宣贯。 总结提炼试验区创新经验和特色亮点,组织试验区现场会、实地调研、分片区座谈会和案例成果宣贯,发布数字经济改革试验优秀案例集,加强经验成果交流,引导试验区与非试点地区精准对接,开展理念、政策、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指导,促进优秀案例的有效推广。

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任务,面临着很多思维理念、机制体制、法律法规的挑战,难度很大,意义也十分重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将与各部门、各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开展广泛的协同合作和交流协商,群策群力、共同创新,推动各试验区建设早日结出累累硕果,尽快形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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