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如何理解央行的数字货币?
为了后续的讨论不发生“指鹿为马”之事,一开始有必要先厘清几个概念。首先是电子货币与电子现金,这是两个非常古老的名词,近年几乎绝迹于江湖。
从当时主流的观点来看,电子货币也未取得较为公认的定义,内涵较广,最广义的定义由Kobrin于1997提出,包括:(1)电子借记与贷记系统;(2)智能卡;(3)真正的数字现金。
第一类是我们现在已习以为常的基于各种银行、非银行账户系统的电子支付,比如直接在商户POS机上刷银行卡、绑定银行卡的快捷支付以及从支付公司账户支付,这类支付本质上仍然是存款的转移,不是新型货币,只是新型的接入存款账户和完成支付的手段,是账户接入、划款手段的电子化。
因此,狭义的电子货币定义排除了这种基于账户的电子支付,仅指后两类:智能卡、数字现金。
后两类,便是常用定义的电子货币。首先要明确,它不是银行或非银行机构的存款账户,而是“现金”,它和纸币是一个性质,归类为M0。既然是电子信号存储的,那么这种现金就没法拿在手上,而是储备于电子存储设备中。存储设备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专用的智能卡,二是直接存储存在电脑或其他电子设备中(现在主要是智能手机)。
智能卡存储电子货币,在中国应用不多,银联、银行曾经推出过类似的卡产品,但未见普及。这种产品涉及“圈存”的动作,即从银行账户中把钱取出来,存入智能卡中。这样,现金就以不记名的形式存储于智能卡中,可以插卡脱机交易。
可见,智能卡和银行卡完全是两码事。银行卡的卡片里面不存储货币,银行卡只是作为我们联机接入银行账户的技术手段而已,我们的钱是存在银行的金库里,并不存储于卡片中(所以银行卡丢了没事,重办一张即可)。而对于智能卡电子现金,钱就存在这张卡片里面,技术原理类似交通卡(但交通卡不被视为智能卡货币,因为是单用途的,因此是地铁公司的预收款),所以智能卡丢了,钱就丢了。这一交易方式不流行的原因很多,包括设备复杂、圈存麻烦等,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情况下,不如联机的银行卡来得方便。
而直接存储于电脑设备中的电子货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现金。比如,在网上买东西,可以直接把数字现金发送给卖方,以完成支付,这和银行存款转账一样完全电子化。
但很明显,电子现金,不管是智能卡,还是存在电脑里的真正的数字现金,都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可能会被复制,如果加密算法被破解,不法分子把以电子信号形式存储的电子现金复制几份,那么财富就可以翻倍增长,或称“双付”(又称“双花”,double spending)风险,即一笔现金复制后可以用来支付两次。
这可比假钞还严重,假钞是假的,而复制出来的数字现金全都是真的。考虑到潜在的“双付”风险,并且联机电子支付已很方便,因此数字现金在各国均不成气候,基于账户的电子支付则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推动下,发展迅猛,人们已经几乎忘记对于数字现金的尝试。
到此,大家可注意到一点:上面所有的努力,都未突破现行的货币体系。即央行统一发行货币,央行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银行再向民众投放广义货币,基础货币和广义货币其实是同一种货币,就是本国的主权货币。上面涉及的智能卡里的电子货币、电子设备里的数字现金,都是各国的主权货币,只是换了存在形式,是主权货币的电子化,并不是一种新的货币。
比特币的出现,意味着一种不同于各国主权货币的全新货币出现。比特币基于区块链技术,不存在单一发行人,将所有交易记录于全网各结点,难以篡改。比特币还通过限制未来发行总量的方式,希望控制其发行量,保持币值。但恰恰这一善意的心愿,使其偏离了货币本质。货币的本质是“欠条”,是“账”,不是“物”,货币的总量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起落而增减,它不应该是固定总量。因此,比特币从定义上就偏离了货币本质,它更像是贵金属,因此称之为“数字黄金”更合适。切记,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黄金不是货币,这一点跟旧时的情况不同。
这种完全不同于原有主权货币的新型数字化货币,被称为“数字货币”。很显然,各国掌握货币发行权的央行,不会欢迎这种旨在剥夺其货币发行权的新东西。因此,很自然的推论是,央行准备研究推出的,并不是数字货币,而是前面讲的数字现金。虽然它为迎合大众,也被称为“数字货币”。
数字现金并不是新鲜事物,人们很早前就开始研究,但是一直没很好的实施推出。其中一大原因是出于安全考虑,完全以数字信号形式存在的现金,有被复制从而导致双付的风险,如若这一风险爆发,就会发生严重通胀。因此,双付风险太大,需要很强的技术安全保证。
但是,比特币虽然本身已偏离货币的本质,但区域链技术的引进,却使控制双花风险成为了可能。区块链的应用,使得全网能够识别惟一交易,因此基本消除了数字现金被非法复制的风险,流通的安全性大幅提高。加入智能合约的功能,增加一些交易的个性化功能,也能有助于货币流通与交易成本下降,支付环节的服务水平提升。
因此,笔者认为,央行研发的正是一种运用了全新流通技术的数字现金,而非独立于人民币的数字货币。